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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所在位置:首页 >> 新闻中心济宁市直机关会议费、差旅费有了“硬杠杠”
我市制定出台的《济宁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》,从会议规模、会议审批、会议费报销等方面对会议管理进行严格规范,不仅严控会议经费开支,更对各类会议的参会人员人数、会费开支具体花费进行明确。《办法》规定的一类会议为市党代表大会、市委全体会议、市委常委(扩大)会议、全市领导干部会议、市人代会和市人大常委会,市政府全体(扩大)会议和常务会议,市政协全委会和常委会议,市纪委全体会议,市级各民主党派、工商联和人民团体代表大会;二类会议为以市委、市政府名义召开的、县(市、区)党政负责人参加的、除一类会议之外的工作会议,市委、市政府确定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;三类会议为各单位召开的综合性工作会议。
会议开几天,办法有规定。一类会议按照市委、市政府批准的时间执行;二、三类会议一般不超过1天,这里面规定的召开会议天数不包括报到日和离开日。会议报到和离开的时间合计不超过1天。
记者了解到,《办法》还详细规定了会议规模和参会人员数量,一类会议参会人员按照批准文件,严格限定会议代表和工作人员数量;二类会议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200人,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5%以内;三类会议的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150人,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%以内。同时《办法》还要求,各单位应当改进会议形式,充分利用电视电话、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,降低会议成本,提高会议效率。《办法》还明确会议费支出标准,包括住宿费、伙食费、其他费用。会议费用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,各项明细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。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,各单位应当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据实结算报销。
此外,《办法》规定,对计划外召开会议、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、违规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等6种违规行为将追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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